台湾尚未制定独立的加密货币税法,但与加密货币相关的收入和收益需依据现行所得税原则纳税。加密货币通常被视为数字或虚拟资产,而非法定货币。对于个人而言,相关利润可能根据交易性质与频率,被认定为其他所得或营业所得;对于企业而言,加密货币相关利润需缴纳营利事业所得税。财政部(MOF)依据《所得税法》负责相关执法与解释。
台湾不承认加密货币为法定货币,而是将其视为一种虚拟或数字资产。税务处理重点不在于资产的法律地位,而在于相关活动是否产生应税所得。
台湾的加密货币税务主要依据既有法律与行政指引,包括:
将加密货币兑换为新台币(TWD)或其他法币所产生的利润,可能构成应税所得。其所得性质取决于交易是否偶发,或是否具有持续性的营利目的。
加密货币对加密货币的交易,若产生经济利益,可能被认定为应税行为。通常以交易发生时的公平市价(以新台币计价)计算收益。
使用加密货币支付商品或服务,被视为处分该资产。由此产生的任何增值,可能需缴纳所得税。
通过以下方式取得的加密货币:
通常需依取得当时的新台币市值计入所得并课税。
若加密货币交易具有频繁性、组织性,或明确以营利为目的,可能被认定为营业所得,并依相关规定课税。
被认定为个人所得的加密货币相关收入,需适用累进个人所得税率,税率约为 5% 至 40%,视全年总所得而定。
企业从事加密货币相关活动所取得的利润,原则上适用台湾营利事业所得税税率,通常为 20%。
台湾并未针对个人设立独立的资本利得税制度,相关收益通常依所得性质并入所得课税。
个人须在年度综合所得税申报中申报加密货币相关所得;企业则需在营利事业所得税申报中列报相关利润。
财政部要求纳税人在申报加密货币所得时,以新台币的公平市价进行估值,并保存充分的佐证资料。
建议纳税人保存以下资料:
若加密货币活动被认定为营业所得,且符合相关扣除要件,亏损可能得以扣抵。个人非营业性质的投资亏损,通常不得扣除。
NFT 通常被视为数字资产。NFT 交易所产生的利润,可能作为所得课税;若为专业创作或经营行为,则可能适用营业所得税。
若空投代币具有可确定的市场价值,且系因参与某种收益性活动而取得,可能构成应税所得。
质押、借贷或收益挖矿(Yield Farming)所产生的收益,可能被认定为所得并课税,具体需视其经济实质而定。
在缺乏专门加密税法的情况下,详细且准确的交易记录尤为重要。清楚的新台币估值有助于支持税务申报。
加密货币税务软件可协助追踪交易、换算新台币价值,并整理相关资料,以符合财政部的申报要求。
未申报加密货币相关所得,可能面临补税、罚款及利息。随着数字资产采用度提高,台湾税务机关对申报透明度的要求也日益严格。
台湾并未设立专门的加密货币税制,而是将其纳入现行所得税法律体系加以规范。这种做法虽具弹性,但也要求纳税人自行正确分类加密货币所得并妥善保存记录。随着法规逐步明朗,提前合规仍是最稳妥的做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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