加拿大在《所得税法》下将加密货币视为一种商品。这意味着,加密货币处置所得可能被视为资本利得(50%计入应税收入)或营业收入(100%计入应税收入),具体取决于纳税人的活动性质。通过质押、挖矿、空投和雇佣关系获得的加密货币通常被视为收入。加拿大税务局(CRA)就数字资产交易的分类和申报提供了详细指引。
CRA 将加密货币归类为商品,而非法定货币。所有涉及加密货币的处置行为——包括交易、出售和购买——均适用于以物易物交易规则。
加拿大的加密税收规则主要依据:
将加密货币出售为加元(CAD)或其他法币属于应税处置行为。收益可能被视为资本利得或营业收入,取决于交易活动性质。
加密对加密的兑换被视为以物易物交易。纳税人必须按照交易时各资产的公允市场价值(以 CAD 计)计算收益。
使用加密货币进行消费会触发应税事件。所使用加密货币的价值决定了产生的收益或损失。
通过以下方式获得的加密货币:
在收到时,应按其以 CAD 计的公允市场价值作为收入全额纳税。
如果加密活动表现出商业特征——如高频交易、商业目的或专业化交易——相关利润可能被视为100%应税的营业收入,而非资本利得。
当加密收益被认定为资本利得时,只有50%的收益需要纳税。这通常适用于长期投资者。
CRA 会综合考虑交易频率、持有期限、专业知识水平以及是否具有商业目的等因素。
资本损失可以抵扣资本利得,但不能抵扣营业收入。未使用的资本损失可向前结转无限期,或向后追溯 3 年。
加密收入需按个人或企业的边际税率全额纳税。
CRA 要求纳税人保存所有加密交易的详细记录,包括:
投资者需在附表 3(Schedule 3)中申报资本利得。企业需使用标准商业报表将加密货币作为收入申报。挖矿企业可能还需遵守 GST/HST 相关规定。
如果加拿大居民持有的海外资产(包括某些海外加密交易所余额)总值超过 10 万加元,则必须提交T1135 表格。
资本损失可用于抵扣资本利得,可无限期向前结转,或向后追溯 3 年。
营业损失可抵扣任何形式的收入,但仅在相关活动被认定为商业活动时适用。
NFT 的出售或交换属于应税处置行为。利润可能被视为资本利得或营业收入,取决于活动性质和交易目的。
利息、流动性奖励以及代币兑换可能被视为收入或资本利得,具体取决于实际情况。
准确的 CAD 估值和完整记录对于区分资本利得与收入以及合规申报至关重要。
加密税务软件可以帮助跟踪成本基础、分类收入,并生成符合 CRA 要求的报表,如附表 3 和商业报表。
未申报加密收入或收益可能导致罚款、重新评税和利息费用。CRA 会积极监控数字资产活动,并在必要时向交易所调取数据。
加拿大的加密税收体系以商品税收为基础,要求投资者将交易区分为资本利得或营业收入。在 CRA 规则清晰、申报要求明确的情况下,保持详尽记录是合规的关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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