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國將加密貨幣歸類為「數位資產」(*actif numérique*),並依據《法國稅法》第 150 VH bis 條適用專門的稅收制度。個人投資者的加密資產資本利得通常適用 30% 的單一稅率(即「PFU」或*單一固定稅*),而職業交易者則可能適用不同的稅務制度。來自挖礦、質押及其他加密活動的收入同樣需要課稅。法國稅務機關(*Direction Générale des Finances Publiques*,DGFiP)透過官方入口網站提供詳細指引。
《法國稅法》(第 150 VH bis 條)將加密貨幣定義為數位資產(*actif numérique*)。此分類涵蓋代幣、加密貨幣及相關的數位單位。個人在非職業情況下處分數位資產時,將觸發資本利得稅。
數位資產的課稅主要依據以下法規:
這是個人最主要的應稅事件。當加密貨幣兌換為歐元(或其他法幣)時,需依取得成本與出售價格之間的差額計算資本利得稅。
使用加密貨幣支付商品或服務,在稅務上被視為一次資產處分,需依第 150 VH bis 條計算資本利得。
加密貨幣之間的交易不構成應稅處分事件。法國僅在兌換為法幣或以加密貨幣進行消費時課稅。
透過挖礦、質押、受僱、提供服務、利息或獎勵所獲得的加密貨幣,均被視為應稅收入。依活動性質不同,可能適用所得稅或工商業利潤(*BIC*)稅制。
若交易行為被認定為經常性或職業性,相關收益可能不適用簡化的數位資產稅制,而需依 *BNC* 或 *BIC* 稅制課稅。
個人投資者的數位資產資本利得適用以下單一稅率:
僅對年度淨收益課稅。虧損可於同一納稅年度內抵減收益,但不可結轉至未來年度。
實際適用的稅率取決於收入類型,可能包括:
資本利得需透過 2086 表(*Formulaire 2086*)申報。加密貨幣收入則依其性質,透過相應的所得稅申報表填報。
法國稅務居民必須使用 3916-BIS 表格,申報所有位於法國境外的數位資產帳戶(例如海外交易所帳戶)。
DGFiP 要求納稅人保存完整文件,包括取得成本、交易紀錄、交易所對帳單與錢包轉帳紀錄。
虧損僅能在同一納稅年度內用於抵減收益。與部分歐盟國家不同,法國不允許將數位資產虧損結轉至未來年度。
NFT 通常被視為數位資產。兌換為法幣時將產生資本利得稅。若為職業 NFT 創作者,則可能適用 *BNC* 或 *BIC* 稅制。
法國目前尚未針對 DeFi 制定專門稅法,課稅方式取決於交易的經濟實質。利息與獎勵屬於應稅收入,而兌換為法幣時則需課徵資本利得稅。
必須準確記錄所有取得、處分及收入事件。加密稅務工具可協助簡化 2086 表與 PFU 稅額的計算流程。
部分加密平台支援法國 PFU 稅制、自動成本計算,並可配合 DGFiP 的申報要求使用。
未申報資本利得、加密貨幣收入或海外帳戶,可能面臨高額罰款。DGFiP 正積極監管加密交易,法國交易所亦需依反洗錢與稅務法規向主管機關回報用戶資料。
法國的加密貨幣稅收制度相對明確,重點在於兌換為法幣的處分行為,以及加密活動所產生的收入。個人適用 30% 的單一稅率,並需履行海外帳戶申報義務。妥善保存紀錄並準確完成年度申報,是確保合規的關鍵。